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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旱为何来的如此突然?

2010年3月24日 h9999h 没有评论

云南大旱为何来的如此突然?

2010年3月24日

云南大旱,
在网上查到,最早的报道新闻联播2月25日报道,但没有形成规模。3月5日左右有一些报道,但也很少,有些代表做了访谈。一直没什么人特别关注,最后到3月17日左右开始大规模的报道,

我们看到两会3月5日开幕,3月14日闭幕,3月17日开始大规模报道大旱灾,19日温家宝总理。到云南省曲靖市视察旱情。可以想一想,云南的代表在两会期间没有大规模反应这样的大旱的情况,为什么?为了和谐?为了稳定?可以对人民的困苦、生存而不见?
难道只有中央领导开始重视了,才能够一起地方官员的重视?
都干旱半年了,那些主管的人都做什么去了?

每一次灾害的报道都来得太突然了,等我们知道的时候已经是灾祸横行了,为什么灾开始袭来的时候我们不报道,不知道?

我们看一下新闻报道中的一些内容,

3月3日的报道“新华网云南频道3月3日电(记者 浦超)记者从云南省政府了解到,目前正在持续发展蔓延的干旱已经导致该省600余万人、360余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随着旱情持续发展,饮水困难人口数还将进一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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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拓胡士泰受贿案的行贿人是谁?

2010年3月23日 h9999h 没有评论

力拓胡士泰受贿案的行贿人是谁?

2010年3月23日

力拓案审理开始了,报道中我很狐疑,既然是已经公诉了,那么既然有了证据证明他们受贿,那么行贿的人是谁?他们该怎么惩罚?

现在的报道看没有任何地方提及行贿者,但是受贿的金额却很大最多7000万人民币。那么一旦他们受贿罪名成立,行贿如何审判就需要我们期待了。不可能有无缘无故的受贿。

目前没有判决,不知最后证据是否充分,是否可以定罪,定什么罪。如果是受贿罪,期待挖出行贿的内幕。

参考资料:
力拓案开审 胡士泰等4人承认受贿  http://finance.sina.com.cn/g/20100323/08057612729.shtml

Google事件引用网民评论,也应尊重点知识产权

2010年3月23日 h9999h 没有评论

Google事件引用网民评论,也应尊重点知识产权

2010年3月23日

看新浪报道“境外网民谴责谷歌挑衅中国法律”一文,引用了数位所谓外国网友的谈话,谴责Google谷歌,我不反对引用任何的评论,但是你引用了除了说了网友的名字还应该在报道最后加上引用出处的链接吧,网上评论也应该有知识产权的啊。你引用了,不收你钱已经很好了,连在哪里引用的都不列出来,太不尊重人家了。都说要尊重知识产权,连这点都做不好,正人先正己啊。

当然了,如果这个是造假造出来的,那就不用写什么出处了。

参考资料:
境外网民谴责谷歌挑衅中国法律 http://news.sina.com.cn/c/2010-03-23/153519924370.shtml

90年未见如此大旱一文作者缺敬业精神

2010年3月23日 h9999h 没有评论

90年未见如此大旱一文作者缺敬业精神

2010年3月23日

看新浪网报道“直击西南旱情三:老人称90年未见如此大旱”,真是非常好的新闻题目啊。可惜的是报道中发现了致命问题,使我都怀疑这个新闻是捏造的。

文中证明90岁老人的说法是如下一句“当地一位90多岁老人告诉郭安菲“在她有生的90多年里,还从来没有见到如此干旱过。””。可是却没有说这个老人的名字,年龄,这里就有怀疑之处了,本来这个是最好的证据,这个老人至少应该是93岁以上吧(3岁前不可能知道什么是大旱),明确老人家的姓名、年龄、户口所在地,那么非常真实。可是现在这样一说,貌似从什么自己随便编的一个。,

我们还看到文中写其他的证明的时候写的很确切,“一个叫李小样的村民家中采访的时候看到,……”。真是不明白为什么作重要的做的最差呢?要不是敬业精神不够,要不就是编的,没法写出具体的人。

参考资料:
直击西南旱情三:老人称90年未见如此大旱  http://news.sina.com.cn/c/2010-03-23/1717199247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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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谷歌应与中国政府谈判,争取谷歌和中国双赢

2010年3月23日 h9999h 没有评论

Google谷歌应与中国政府谈判,争取谷歌和中国双赢

2010年3月23日

谷歌把服务器搬离了中国大陆,到了香港,不无遗憾,未来如何难以预料。

希望谷歌能够坐下来,真正好好的同中国政府谈判。我想谈判的目的就是解决屏蔽和过滤的问题,从遵守法律来讲,任何一个公司有必要遵守其所在经营国的法律,在中国也如此。

但有些事在法律框架下是可以谈的,例如这个过滤和屏蔽的问题,只要双方能够协商出一个过滤屏蔽词典是最好的结果。如果说要过滤屏蔽某些词,首先要全面公开过滤的所有词,既然是符合法律的就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所以也就应该公开。其二,明确屏蔽过滤原因,每一个词如果没有充分的理由进行过滤,也不应该被认可,词不违反法律不应该受到屏蔽。其三,甚至可以要求制定网络屏蔽过滤字法,从法律角度对屏蔽过滤的原则,判断依据进行规定。以达到适用所有文字行业。

如果Google能够推动此事,一旦实现以上三点,那么谷歌不走,中国会更好。

国新办网络局对Google的谈话,显示家长制作风

2010年3月23日 h9999h 没有评论

国新办网络局对Google的谈话,显示家长制作风

2010年3月23日

今早闻“国新办网络局就谷歌搜索退出中国内地发表谈话”,其中有这样一句“1月12日谷歌公司在未事先与我政府有关部门通气的情况下,公开发表声明,声称受到了中国政府支持的黑客攻击,不愿在中国运营“受到审查的互联网搜索引擎”,并“考虑退出中国市场”。”

一个企业的经营跟政府的这些部门没有关系,任何公司都可以发表他自己的声明,无需先跟你沟通什么。不要总以为这些公司像你的奴隶似的,干什么都要先看看你的眼色,先告诉你,你不是他们的家长,你是他们养的政府工作人员而已。凭什么人家要先跟你通气呢?

如果你觉得这个公司存在违法的行为,通过法院就可以起诉,你又不起诉说明人家没有违法任何法律,那你作为政府公务人员这样说话就很不好了。

希望公务人员认识自己到底是什么位置,该管什么事,别一天总以为自己管别人是应该的。

参考资料:
国新办网络局就谷歌搜索退出中国内地发表谈话   http://news.qq.com/a/20100323/000619.htm

google谷歌撤出中国到香港,中国政府怎么办?

2010年3月23日 h9999h 没有评论

google谷歌撤出中国到香港,中国政府怎么办?

2010年3月23日

今早,忽闻“谷歌公司宣布停止按照中国法律规定的对有害信息过滤,将搜索服务由中国内地转至香港”。Google有它的想法,既然中国大陆不行,我可以到香港去,甚至退一步我到美国去,但是作为搜索引擎,我在哪里都能收集到应有的东西。只是服务器不在某些人的控制之下了。

由此中国政府怎么办?我非常好奇。Google是世界500强之一,如果,某些人封了它的IP让人们上不去,那么就会出现一个惊天的大笑话,封锁500强企业的网站,法律上没有任何依据的,真不知道到时候怎么来解释这样的事情,恐怕是怎么也难圆其说。可是不封呢?又给了别人一个按他自己想法做事的平台,会揭露出某些人的欺骗的本质。难啊。这个不封,其他的怎么办呢?这就像洪水,一个口被突破了,其他的口也受不住了。真难啊。

拭目以待吧,估计这次事件对中国人民应该是有利的。

 参考资料:
国新办网络局就谷歌搜索退出中国内地发表谈话  http://news.qq.com/a/20100323/0006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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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AC313直升机——又一个骗局

2010年3月20日 h9999h 没有评论

国产AC313直升机——又一个骗局

2010年3月20日

近日看到有关报道“2010年3月18日,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简称中航工业)自主研制的AC313大型民用直升机,在江西景德镇首飞成功。”,非常令人振奋,不由得关注了一下,这一关注,大吃一惊,可以无耻,怎么可以无耻到这用地步呢?

所谓AC313本质上就是法国的超黄蜂的最新国产型而已,什么自主研制啊,一派胡言。自主了什么呢?我也不知道中航的自主是什么概念。正常的自主应该是从飞机的外形设计开始就是自己来做的,当然可以才有其他国家的一些部件,但没有见过外形结构都是人家的却恬不知耻的说是自主研制的,神啊,救救中国吧。

我们看一下法国超黄蜂的一些资料。
“超黄蜂”是根据法国军方的要求于1960年开始研制的。第一架原型机为部队运输型,于1962年12月7日首次试飞。“超黄蜂”直升机自1966年开始交付到1980年停产,一共生产了105架,其中包括两架原型机和4架预生产型机。SA321“超黄蜂”直升机1979年单价为650万美元。
我们看一下它的照片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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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实名当缓行

2010年3月20日 h9999h 没有评论

网络实名当缓行

2010年3月20日

网络言论主要是以文字、声音、图片、影片等形式表达出来的,不可能涉及行为,因此可以肯定的说,网络言论都属于纯粹言论。纯言论就应该适用于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也符合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规定。

某些人呼唤网络实名,但我们看到呼唤者不是政府官员就是政府所养的学者。

为什么这些人希望网络实名呢?如果网络实名对他们没有好处怎么能这样鼓吹呢?
网络实名的好处就是谁说了什么自己不爱听的话,就可以寻根追责,除了这一点真不知道网络实名还有什么作用。以前发牢骚说话还没有记录,这下好了,网络上有现成的证据了。

在目前中国状态下,如果网络一旦实名,任何发表批评的人都可能被以莫须有的罪名处罚。

所以我们先需要完善法律,然后再实行网络实名。
1 完善言论自由相关法律,对于宪法第三十五条进行明确的立法,明确言论自由的基本要求,合理程度,相应处罚。
2 明确对限制言论自由的责任人,机构的处罚,完善对公务人员滥用职权的处罚。
3 言论自由相关案件的管辖权、回避制度进行明确规定。
4 公开网络屏蔽字词表,避免无意中触犯法律。

网络实名缓行利国利民,但不利于独裁者、腐败分子、黑社会。看着办吧。

参考资料:
网络空间言论自由的法律界限初探——美国相关经验之述评://www.lawtime.cn/info/lunwen/flbyboshi/2006111160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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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络的严控是再一次闭关锁国

2010年3月19日 h9999h 1 条评论

对网络的严控是再一次闭关锁国

2010年3月19日

网络是什么?是一个开放的空间,网络的存在让整个世界变得更小了,让整个世界的人们可以相互更好的沟通交流。

我们可以通过网络讨论大政方针,更多的人想问题比几个人想问题会更全面、更合理、更有效。
我们可以通过网络吸取别人的经验,取得更多的知识,充实我们的大脑,推动社会的进步。
我们可以通过网络做无数的事,去推动人类文明的发展。
没有网络,人类文明将走向倒退。

锁国政策指“关门自守,不与外界接触的一种外交政策,是典型的地方保护主义。释义:闭关自守,不与外国往来;严格限制对外经济、文化、科学等方面的交流。

如果对网络进行控制,我这里说如果,那么将等于我们跟世界断开联系,让我们成为地球村的一个封闭的、与世隔绝的小屋子,我们只能在这个屋子中瞎折腾而已,而不能看到整个村子的蓬勃发展。减少与外界接触的机会,阻碍本国的经济发展,增加企业成本,阻隔与外国的科技文化交流,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

我们可以看到朝鲜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一派繁荣景象,可是其下却隐藏着无数的悲剧。除非想隔绝于世,过自己的小日子,否则开放网络是人类文明的必然趋势,不会以个别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逆历史潮流而动,终究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的,唯有些人只看今天,不想未来,他就不怕。

闭关锁国,我们已经尝到了很多苦头,希望悲剧不要重演。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http://baike.baidu.com/view/39028.htm?fr=ala0_1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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