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30日星期三
忙了一段时间工作,就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吧,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为了自己的理念跟人争斗了一把,看穿了一些人,明白了一些事。
找女朋友,也消耗了一些时间,一些金钱,一些原则,但还是没有成功。
休息了一段时间,零零碎碎的,没有远足,不过也不知道去哪里了,只有西藏对我是个诱惑。
锻炼身体,断断续续,迷上羽毛球了,结果是经常受伤(心理上),结果是右胳膊明显比左胳膊粗,畸形了。
写了一些文章,自己看着好的不多,思维不局限,但笔墨局限,空间不局限,但环境局限。
读了一些书,一些历史书,感悟不少,慨叹不少,伤感不少。
浪费了不少时间,心不平静,晃来晃去,无所成就。
2010年6月28日星期一
看网上一篇报道《人民网上市改制估值30亿 市场化仍有重重挑战》,呵呵。竟然能够估值30个亿?估计要不是有人脑子有毛病,才不会上市买这个股票呢。
像人民网这样的所谓喉舌的网站能够经营的很好纯属不可能,利润是所有企业价值的关键,就人民网本身的东西不是独有的,就没有什么吸引力,包括它的论坛。
无非是缺钱了出来敛财而已。
多了不说了。
参考资料:
人民网上市改制估值30亿 市场化仍有重重挑战 http://tech.sina.com.cn/i/2010-06-28/07474357386.shtml
2010年6月28日星期一
重庆希尔顿酒店涉黑,并且有”重庆打黑升职干警因希尔顿酒店涉黑案被停职”,呵呵,看起来一直以来的打黑风暴没给一些人警示啊。这边打黑立功,升职,那边又成了新的涉黑人员,真的很奇妙?
为什么明知道黑是要打的,还要把自己变黑呢?恐怕黑不黑不是关键,关键要做事小心,需要站对位置怕是最重要的。至于什么黑不黑的,都是毛皮。君不见重庆涪陵政府现在都在对不顺眼的人按黑社会去调查,(”付强说,因重庆打黑影响很大,管委会曾希望公安调查他是不是黑社会的。去年底有段时间,他被传唤到派出所四五次。”他们监控我,电话要随时接听,向警方报告方位”。”),也许黑社会可以被创造。
无论谁主持重庆的工作,都会出现黑社会,文某出来了,新的又出来了,未来还会有出来的……
还需要继续唱红歌什么的,查一下,这个新的进入黑社会的警务人员是不是放松自身要求不唱红歌造成的,不……。
参考资料:
据称重庆希尔顿涉黑股东系落网富豪身家最高者 http://news.sina.com.cn/c/2010-06-24/014820533813.shtml
重庆打黑升职干警因希尔顿酒店涉黑案被停职 http://news.sina.com.cn/c/2010-06-24/072820536285.shtml
重庆涪陵一份公函要求法院驳回村民索赔 http://news.sina.com.cn/c/sd/2010-06-28/022520559677.shtml
2010年6月28日星期一
云南马龙县城被洪水淹没,事情发生了,很严重吧,49年以后没有几个县城被淹过吧?
可以说水无情,但淹没不是人祸导致的?
最近有了进一步消息称”云南马龙县城遭淹被指因房产项目挤占河道所致”,不管怎么样,也不管某些人提出什么理由来说谁有责任,政府的主管责任是不可推卸的。挤占河道等问题的失察、错误决策等需要有人来承担责任。
如果仅仅追究什么占河道的责任,而不深抓其幕后的主要的失职政府人员,其实是在亵渎人民给政府的权利。不从跟上处理,下回也许不是淹城,但绝对会出其他的失职的事。
拭目以待,处理结果。
不过也许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找个挂边儿的处理一下,敷衍塞责。
参考资料
云南马龙县城遭淹被指因房产项目挤占河道所致 http://news.sina.com.cn/c/2010-06-28/030420559875.shtml
2010年6月28日星期一
世界杯昨日英格兰对德国,输了,有一个很关键时间的进球被判无效,如果判有效,最后的结果不好预料。
看新闻,提到”赛后,著名博彩公司威廉希尔宣布,下注兰帕德进球的人都将得到赔付,他们认定这个球有效。”即使是布拉特也得认为这是一个进球,虽然我们的损失会达到6位数,但我们坚持认为,下注兰帕德进球的人是正确的。”威廉希尔的发言人表示。”。
这个博彩公司真有意思,宁可自己损失也要坚持公正,信誉啊。
反观国际足联迟迟不肯使用技术手段让比赛更加公平,反而认为判罚失误是足球的一部分,违背作为让所有人在公平的环境中进行竞争的体育准则。
希望通过这件事,能够让各国足协一起,重新更改国际足联的一些不符合现代要求的思想,用技术等手段维持赛场的公平,让赢的输的都心服口服。
参考资料:
博彩公司认定英格兰进球有效 下注兰帕德进球算赢 http://2010.sina.com.cn/eng/2010-06-28/064855008.shtml
2010年6月23日星期三
近日”国家级预防腐败的专门机构———国家预防腐败局昨日在其官方网站推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调查问卷》,向全体网友调查我国因公出国(境)的现状”,这个调查看起来不错,好像很想听取民意,不过细想起来还是有点问题。
既然是公款出国(境)旅游,那么各级审批部门自然要找到正当合适的理由出去,回来也要有个总结说去了有很大的成果。
如果网友表示公款出国(境)旅游没有意义,是浪费,没有什么效果,那么预防腐败局是听政府的出差总结呢?还是听网友这些并不知道具体情况的人的感觉呢?
这确实是个问题,网友作为局外人,也不可能看到每次出国的报告,也不能明确知道到底有多少收益,仅仅凭自身避免浪费的感觉去回答问题,不一定是正确的结论。
还是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制度,从申请,批准,到总结,并且包括成本全部公开给人民看,这才是最佳的管理方法,不需要某些部门去头疼管不管,怎么管,人民监督比其他的形式都要好。制度也要人民批准才是最佳。呵呵。
参考资料:
国家预防腐败局首次向网友调查干部出国现状 http://news.sina.com.cn/c/2010-06-23/090320529142.shtml
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调查问卷 http://news.sina.com.cn/pc/2010-06-23/27/5511.html
2010年6月23日星期三
近日,铺天盖地,又是广电总局,又是人民日报,又是新华社,都跳出来吆喝吆喝,批评电视相亲低俗什么的,又想进行治理,一头浆糊,真是莫名其妙。不知道这个节目惹到谁了。
一个节目是不是受到欢迎,看其观众个人感觉,不管怎么样就是喜欢看,那么只要不违法,怎么操作都是可以的。
治理只是从某些人的标准去规范别人,这是不正确的,以个人好恶代表观众好恶是非常无耻的,也违法宪法中关于言论自由的相关规定。
你要治理,就找到他节目中违法的地方,用实实在在的法律来解决问题。
如果观众都觉得这个很假,很做做,都是编的,演的,那观众就不会去看了,为什么还要看,还有那么高的收视率,需要某些人想一想,人民需要所以才乐于看,才收视率高。你上来就给限制了,你是在跟人民作对吧?
电视的主要功能是娱乐,一味的高调的谈论什么教育意义无非又是在老调重弹50年前的那些做法,于国于民百害无利。
参考资料:
新华社人民日报齐批电视相亲:别把观众当猴耍 http://news.qq.com/a/20100623/000791.htm
2010年6月23日
今日见报道《中航油巨亏案主犯陈久霖更名复出 任央企副总》,惊诧异常。
陈久霖因把中航油拉入炒作期货的巨亏漩涡而在新加坡服刑1035天。无论什么原因,他是犯了经济上的错误,并且导致违法了法律,并且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1 因巨亏判刑,说明其工作能力不足
他犯错,说明他个人能力在其相关领域是非常有问题的,全世界这么多公司,怎么就他操纵的巨亏,并且判刑?足以说明在公司经营管理上水平很差。无论他以前有过什么功绩,综合评判还是过大于功,能力不足于职务。
2 担任国企高管不需要什么考量吗?
2009年初陈回国的,仅仅1年时间,怎么能够评判这个人适合做”葛洲坝国际的8位副总之一”,有过什么考量没有?怎么能够认定他就合格?有犯罪前科堂而皇之的担任国企的高管,人民脸往哪里搁?全国这么多人,难道中国再找不出没有犯罪前科的人能够担当此职务?
3 是不是替罪羊的交易结果,国企只不过是一部特权集团利益分配的工具
报道中有这么一段耐人寻味”此前,陈九霖在出狱后一度表示要向上级组织”讨个说法”,他认为,中航油从事石油衍生品交易,是经过公司董事会、证监会和民航局批准的,而给他定罪的主要起因之一——股票配售也是经过批准的。”
如果这样他是替罪羊,那么真正的罪人没有得到真正的惩罚,是否是很可悲的?为了保持这个替罪羊不至于咬出更多的被替的羊,好生安抚一下,给个工作,给个待遇,给个地方也许是比较好的方法。不过由此可以见,国企,国企成了什么,只不过一部分人交易的工具,一部分人维系自己利益的工具。那么国企于人民何干。
4 有能力可以自己创业或者去私企
如果认为此人有能力,或者自己认为有能力,完全可以自己创业,或者凭自己真本事去外企或非国有企业去谋职,可惜,他没有,就是到国企担任高管,同时也说明其本身既不具有创业能力,也不具有在一个非国企管理经营的能力,否则何必冒着被国人骂而回到国企呢?
反正好多事扑朔迷离,没有很指责陈的意思,就是就事论事写了一些分析,我也希望犯错误的人能够重新走上正途,但不希望是像现在这样的方式。
参考资料:
中航油巨亏案主犯陈久霖更名复出 任央企副总 http://news.qq.com/a/20100623/000195.htm
2010年6月14日星期一
审计署又跳出来了,每年跳出来几次进行表演已经是常态了。开始大家都觉得眼睛一亮,青天啊?时间长了,跳的多了,跳来跳去仅仅是跳而已,还会什么呢?慢慢的人也会疲劳,也会麻木,继续跳吧,自己跳吧,都知道你再跳的厉害也于人民无关,于人民无利。
每次跳出来,都发现问题,但在中国最大的问题就是立法问题,那么大的金额的违规,最后也没怎么处理,其实就是法律没有跟进,结果导致年年审计,年年如此。如果第一次出现就严格立法进行处罚,下回谁还敢做?结果大事低处理,小事不处理,谁都有恃无恐。就算审出来了,能怎么样,利益我得了,我还要什么呢?恶性循环,法将不法,国将不立。
参考资料
审计署:17个省区市625亿元非税收入未缴国库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00613/19448115743.shtml
2010年6月14日星期一
践踏基本的人的权利。
“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12日正式对外发布,旨在解决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本人没有看到全部的原文,仅仅看网上写的有关新闻的一些内容,其中一点让我惊诧不已,以为又回到了60年前的世界。
首先我想说的就是所谓的这个意见到底有什么法律效力?从一个国家的法律角度来讲,它仅仅代表了7个部门的统一观点而已(也许是统一利益),是不是代表了全中国人民的观点就不好说了。从道理上说,只有议会,我们现在是人大批准的才代表人民利益(理论上)。一个不具备完全的法律效力的东西,又有何用呢?强制规范执行,还是做样子,还是对政府有利的时候强制执行,不利的时候销声匿迹?
文章中指出《指导意见》强调了一个非常恐怖的内容”承租人违反规定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责令退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前半句还没有什么问题,可后半句”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想想是不是很恐怖,很可怕。
一个人的劳动所得就是工资,任何人、任何机构没有权利 “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任何东西。拖欠费用是一回事,追缴费用是一回事,工资又是另外一回事。工资实际上是公民的私人财产,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而本意见已经直接侵犯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连基本法律都不懂的几部门,能想象为人民办事,能想象遵守法律办事吗?
作为国家政府部门能够对企业发放工资指手画脚,可以从中扣除一部分,是非常可怕的,可怕到可以扣工资也可以让人家把你辞退。从什么角度,从什么法律,政府部门可以要求企业把员工的工资直接交给政府呢?于理语法都说不过去吧?其实就等于政府在干涉企业正常的运营,制造企业员工之间的矛盾。真不知道在市场经济,在法制社会下会有这样的处理事情的方法。
如果说拖欠了,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通过法院的判决来追缴,从其个人财产中扣除,或者终止对其的租赁。
从这里面还隐约的可以判断一下,是不是没有工作单位,自由职业,自己做买卖的没有办法给这个”租赁住房”,因为没有单位可以扣工资啊。
恐怖到政府可以控制别人的收入,控制别人的工作,可怕。
参考资料:
七部门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 http://soufun.com/news/2010-06-13/34466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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