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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你有房价不高的标准不?

2010年8月27日 发表评论 阅读评论

2010年8月27日星期五

今天看新闻,”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26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时表示,今年以来,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同时,张平也指出,目前部分大中城市住房价格仍然过高。”。

这里指出”房价过高”,那么问一句,房价不高的标准是什么?

任何人说什么东西高,一定是有个标准的,在这个标准之上才言”高”,高出高,才言”过高”。

也就是说发改委认为目前房价过高,高出高一个台阶,高出正常两个台阶。

那么正常的不高的标准是什么?发改委什么时候告诉我们大家?是一米1块钱,还是1米10万块钱?你不说出标准就是在骗人,就是在拿人民的利益不当回事。

只要不把标准公之于众,随时都可以改变标准,那么所谓”过高”就一点意义也没有了。调控也不过是空中楼阁的过场,没有预定目标,没有可操作的对比标准。忽悠一下,换取为人民做事的名声而已,于民无益。

 

参考资料:

官员称初步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部分城市仍过高 http://news.sina.com.cn/c/2010-08-27/0542209848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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